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,特制定体育系学生奖学金评分标准,学生的专业成绩加思想素质成绩加技能成绩,减去违纪处分扣分,然后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评出甲、乙、丙、普通四等奖学金。
一、专业成绩:每学期各科考试成绩总分(考察成绩不计入)。
二、思想素质成绩:
(一)、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学期,考核合格。学生会正副主席,团总支副书记加12分;系团总支、学生会各部正、副部长、各班班长、团支部书记加9分;系、班委员加6分;寝室室长、班团小组长加3分。
注:相同称号不重复加分。
(二)、获得校级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、校级先进个人称号。学生干部加4分,其他同学加5分。获得系级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、系级先进个人称号。学生干部加2分,其他同学加3分。
注:不同称号的评优评干可累加。
(三)、获得国家级先进集体,主要负责人加20分,一般干部加12分,一般成员加6分;获得省级先进集体,主要负责人加10分,一般干部加6分,一般成员加3分;获得校级先进集体,主要负责人加5分,一般干部加3分,一般成员加2分;获得系级先进集体,主要负责人加3分,一般干部加2分,一般成员加1分。
(四)、获得文明寝室、教室创建活动一等奖,主要负责人加6分,一般干部加4分,一般成员加2分;获得文明寝室、教室创建活动二等奖,主要负责人加5分,一般干部加3分,一般成员1分;获得文明寝室、教室创建活动一等奖,主要负责人加4分,一般干部加2分,一般成员1分。
三、技能成绩:
(一)、参加市级运动会。如系集体项目:1—6名分别加5分、4分、3.5分、3分、2.5分、2分,如系个人项目分别加6分、5分、4分、3.5分、3分、2.5分。参加校级运动会,如系集体项目,1—6名各加4分、3.5分、3分、2.5分、2分、1.5分,如系个人项目,分别加5分、4分、3.5分、3分、2.5分、2分,破记录每项再加1分,参赛没有得到名次,每次加1分。
(二)、英语过级考试。第一、二、三次通过三级,分别加20分、15分、10分;第一、二、三次通过二级,分别加15分、10分、5分 。
(三)、计算机等级考试。第一、二、三次通过一级,分别加8分、5分、3分;第一、二、三次通过二级,分别加15分、10分、5分。
(四)、参加知识竞赛、书法、美术、摄影、演讲、朗诵、文娱等活动、发表文章获奖。 校级第一、二、三名,分别加8分、6分、4分,其他名次加2分,参赛分加1分;系级第一、二、三名,分别加4分、3分、2分,参赛分加1分。
注:同类奖项不重复计分,另一次获奖只计参赛分。
四、违记处分扣分:
系上或学校通报批评扣5分;警告扣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