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实施目的
体育系学生操行测评体系是对我系学生遵守或执行校、系有关管理规定情况的考核标准,其目的是鼓励学生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学习方向,不断拓展自身素质,争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大学生。
二、操行测评的对象
体育系所有在册学生。
三、操行测评的时间和程序
(一)测评时间:每学期测评一次。
(二)测评程序:学生自评,班主任或班委审核,辅导员复核。
四、测评内容
(一)社会实践
社会实践包括暑期考察、勤工助学、公益劳动、外出参观等。实践结束后,根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程度和完成调查报告的质量情况,评出优、良、中、合格、不合格五个等级,前四个等级分别加5、4、3、2、分。凡青年志愿者,按时参加校系组织的活动,每次加1分,不参加者扣0.5分。
(二)评优选先
获得国家级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个人称号,学生干部加10分,其他同学加11分;
获得省级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个人称号,学生干部加7分,其他同学加8分;
获得市级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个人称号,学生干部加5分,其他同学加6分;
获得校级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个人称号,学生干部加4分,其他同学加5分;
获得系级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个人称号,学生干部加2分,其他同学加3分。
注:同一称号先进称号不可累加,只记最高分
获得校级文明大学生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,学生干部加5分,其他同学加6分,获得校优大荣誉称号,学生干部加4分,其他同学加5分,获得省优大荣誉称号加8分。
获得系级先进集体,班上成员加1分。获得校级先进集体,班上成员加3分。获得省级先进集体,班上成员加6分。获得国家级先进集体,班上成员加8分。(入党、评优选先优秀班级多1—2名)
(三)集体活动
学生必须严格参加院、系、班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,凡无故缺席一次或不遵守会场纪律,每次扣1分。
参加校级运动会,校、系集体项目:1—6名分别加4.5、3.5、3、2.5、2、1.5分,校、系个人项目,分别加5、4、3.5、3、2.5、2分;参加市级集体项目: 1—6名分别加7、6、5.5、5、4.5、4分,市级个人项目,1—6名分别加8、7、6.5、6、5.5、5;省级集体项目:1—8名分别加10、9、8.5、8、7.5、7、6.5、6分,省级个人项目:1—8名分别加:11、10、9.5、9、8.5、8、7.5、7分;国家级集体项目:1—8名分别加13、12、11.5、11、10.5、10、9.5、9,国家级个人项目:1—8名分别加13.5、12.5、12、11.5、11、10.5、10、9.5分。参赛未获奖,每次加1分。注:破纪录或创纪录在原有量化分基础上加2分。
参加大学生文化活动,如知识竞赛、书法、美术、摄影、演讲、朗诵、文娱、时装表演等,系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4、3、2分;参赛分1分,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6、5、4分;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10、8、7分;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15、13、11分。注:同类奖项不重复记分,只计最高分。
(四)寝室文明
清洁卫生得一次“C”,寝室成员扣量化分1分,清洁卫生得一次“D”,寝室成员扣量化分2分,卫生成绩连续三次得A或连续五次得B,寝室成员每人加1分。在学院寝室文化节中被评为文明寝室,该寝室的成员每人加3分。得寝室流动红旗一次为该寝室成员加0.5分。
(五)遵守纪律
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系规,凡违反规定的学生,按以下条例予以处理。损坏门窗、玻璃等公物者,除赔偿外扣3分;开假病假条者扣3分;赌博、酗酒行为者扣5分;打架斗殴者扣5分。上课旷课者每节扣1分(迟到三次为一次旷课),早操旷操者每次扣1分(迟到三次为一次旷操)。
学生受系上、学校通报批评扣5分;警告处分扣10分;严重警告扣15分;记过扣20分;留校查看扣30分;凡受校系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。
(六)文明修身
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言谈文明、无秽语、行为举止大方得体,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,是每个大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。学生如衣着不整到教室上课或开会者一次扣1分;男女同学在公开场合行为不得体扣2分;在公共场所吸烟者,每次扣1分。上课吃零食者,每次扣1分。
(七)通讯宣传